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權證發行人無法進行避險時 得不報價

2016年04月20日 19:10 工商即時 /台北報導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買賣權證時,除應了解權證的報價規則外,也應留意權證的標的股票是否為處置股票,若該檔權證的標的股票已列為處置股票,因發行人無法進行避險得不報價。

至於哪些股票遭到處置股票的處置,相關資訊可透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的官網查詢得知,另外,投資人若對證券商發行之權證,有任何造市掛單的問題,均可致電各權證發行人服務專線洽詢。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日接獲投資人陳情,指稱買進某檔權證後,發現這檔權證流動量提供者沒有申報賣出價格,有坑殺投資人之嫌,遂向證交所提出陳情。

經證交所派員查明後,發現該檔權證的標的股票近期列為處置股票,符合發行人無法進行避險時得不報價的時機,因投資人未注意到該檔權證的標的股票已列為處置股票,致誤以為流動量提供者不申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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