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權證新活動 看影片回答問題,咖啡、ipad mini送給您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2015/11/18 截止
活動網址:http://qa13warrant.com/

一、參加辦法:

第一階段【答題週週送】:2015/10/14起,至11/11止,上【權證13 問】活動網站,看影片回答問題,即有機會免費獲得7-ELEVEN咖啡或冰品,每週都有一千個得獎名額,共計四千份獎品,還週週抽出一名幸運得獎者可獲得 iPad mini2 !
第二階段【票選結局好旺抽】:2015/11/11起,至11/18止,上【權證13 問】活動網站,票選影片結局,主辦單位將從參加票選的粉絲中,抽出一名幸運粉絲,可獲得iPad mini2 !

二、活動步驟:

第一階段【答題週週送】:
步驟 1:觀看影片後,正確回答五題權證問題
步驟2:完整填寫真實姓名、手機號碼以及email即可參加抽獎
第二階段【票選結局好旺抽】:
步驟 1:選出你喜歡的結局影片,投下神聖的一票
步驟2:完整填寫真實姓名、手機號碼以及email即可參加抽獎
三、活動獎項:
得獎資格:

第一階段【答題週週送】:正確回答五題權證問題,並完整填寫抽獎資料,即有獲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10/21、10/28、11/04、11/11 於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每次公布一千名得獎粉絲,共計四千名粉絲可獲獎,確認獲獎後,系統將寄送價值35 元的兌獎序號,得獎粉絲可至全省任一7-ELEVEN兌換美式咖啡或者冰品,還週週抽 出一名幸運得獎者可獲得 iPad mini2 ,參與次數越多,得獎機率就愈高!
第二階段【票選結局好旺抽】:選出喜歡的結局影片,投票並且分享結局影片,同時完整正確填寫抽獎資料,即有獲獎資格;主辦單位將從參加票選的粉絲中,抽出一名幸運粉絲,可獲得iPad mini2 !主辦單位將於11/25 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投票次數愈多,得獎機率愈大!
四、注意事項:

當您參與本活動時,即視同同意並遵守本主辦單位之活動規範,本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期間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作為本活動使用,不作他用。日後您可於本主辦單位上班時間以電話或email聯絡本公司,對您參加本活動所留下的資料做以下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刪除、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活動過程中,若出現不雅文字,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
若以非正當方法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
本次活動參加者之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辦單位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參加活動者請務必填寫正確個人資料,若因資料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無法予以聯絡或導致獎品郵遞失敗者,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名單公布當天,公布至活動網站上,若於一周內(即7個日曆日內)未收到得奬者寄件資料回覆,即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得有異議。
本活動參加粉絲僅限台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地區)。
活動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如非主辦單位過失造成之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獎品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獎品。所有獎項日後之使用與維修,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贈品以活動網站公佈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兌換其他商品,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若中獎者放棄中獎資格,其資格亦不可轉讓給他人使用。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或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本活動辦法及獎項或中止本活動之權利。
本公司有權修改本次活動辦法,如有變動,依網站公告為準。
如對於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email至客服信箱:service.mstt@gmail.com,或是於週一~週五上班時間(10:00~18:00),致電至 02-8751-8200,將有專員為您服務。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每人單次得獎獎項市價超過新台幣1,000 元(含)以上者,依法申報得獎人所得;超新台幣 2 萬元(含)以上者,得獎人應自行負擔 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本活動將由證券公會於領獎開票時,依法辦理扣繳;得獎人如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則負擔 20%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故得獎人需於七日內提供身份證明影本且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提供,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五、7-ELEVEN 35元現金抵用券使用方式

本券電子序號 請至全台7-ELEVEN門市使用ibon列印單據方可兌換,票券商品不可合併其他商品優惠且無法兌換現金。兌換方式:ibon首頁(好康紅利)>好康活動>謝謝你好朋友>選35元現金抵用券>輸入序號。
本券電子序號可兌換券上所載之指定商品,請依7-ELEVEN門市規定為主,恕無法兌換其他品項商品,商品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請以店內為準。
綠島門市及非使用統一超商發票之門市(如:台鐵門市等)恕無法提供服務,請至鄰近其他「開立7-11發票」之門市兌換本券電子序號。
本電子序號限兌換一次,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複使用。使用序號至ibon列印白單兌換券後,視為已兌換。為維護權益,列印後請盡速至櫃檯兌換。
結帳時請出示本券,且折抵後門市人員將會回收此券不得重複使用,不得計入7-ELEVEN所舉辦之集點活動(如:全店集點)之消費金額內,亦不得使用代收、代售業務及健康捐商品(如:香菸)及儲值(如:icash、悠遊卡等),若門市進行該系列商品促銷活動時,請將該兌換券折抵至兌換券指定金額。
指定商品無法兌換現金且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
請妥善保管本券,若遺失、毀損或保存不當造成模糊辨識不清,恕不補發;影印亦不得使用。
※本活動序號不得擅自重製、轉讓(賣),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謝謝你好朋友(股)公司將依法追究。如有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至下午06:00電洽謝謝你好朋友(股)公司客服專線(02)825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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